浅谈“外添的律法”(罗5:20-21)
外添的律法
(罗5:20-2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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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文
5:20 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过犯显多;只是罪在哪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了。5:21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;照样,恩典也藉着义作王,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。
我们在亚当里得到的结果就死亡,这个罪就是原罪。不能借着律法,因为律法看到的是罪的现象。既然我们都了解了罪的本质,上帝为什么还要颁布律法呢?外添的,是为了让罪显出来。私欲如同是种子。为了罪一层一层的显明出来,为什么让罪显出来呢?目的是让恩典显示出来。我们怎么知道恩典显多呢?不是看原罪,乃是要看因律法而体现的本罪。如果是原罪,那么我们都是一样的。就体现不出来。理性上知道的。那么怎么能让经历上经历上帝诸多的恩典呢?就看本罪。我们越看到自己的自己的自己的罪多,恩典就更深了。从本质来讲,恩典是一样的,但从感受上讲是不一样的。所以律法是外添的。
外添的,意思就是在恩典、应许、福音之外添上的,似乎是在就是告诉我们,历史的主题不是亚当乃是基督,历史的主题不是行为之约,是恩典之约,历史的主题不是律法,是福音。从亚当堕落之后,上帝给人的是救恩的应许。在创世记第三章,把人从伊甸园赶出去,神将生命树隐藏的意思,就是不让人注目律法,注目自己的功劳(伸手),而是要注目在女人后裔的应许上,从此之后上帝不停的赐下应许。亚当到摩西这几千年的历史主题就是应许。亚伯拉罕之后四百三十年才赐下律法。我们可以思想一下,律法什么时候赐下的?是在即将进入应许之地的时候赐下的,赐下律法的目的是什么呢?为了叫过犯显多。那么过犯生发,人们倒闭在旷野说明了什么?说明进入迦南地不是凭着律法。那么进迦南是凭着什么呢?乃是凭着应许。
我们如同一个孩子一样,在父家里不听话,那么父亲就给我们找了一个老师,老师不是生命的主题,老师是外添的,老师来了的目的,乃是为了教导我们明白真理,那么律法这个老师,要教导我们明白什么呢?律法要教导我们明白的有四样东西:应许、恩典、责任、主权。如果没有律法,我们会认为,应许是理所当然的,透过律法我们才明白应许不是理所当然的乃是白白的恩典。如果没有律法,我们从来不会认为我们会犯罪,也不会认识到人的无能,如果人认识不到这一点,他就会觉得上帝审判人,是上帝的不对,正如今天很多人看到旧约圣经的上帝,会认为上帝是“绝情而又恐怖”的上帝,但律法这个老师,就会告诉我们,那些人死,是应该的,因为他们犯了罪。因此律法会教导我们什么是“责任”,人在犯了的罪上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,人在还没有行得善上有什么当负的责任,因此,如果没有律法这个老师,我们既不明白什么是“应许”,也不明吧什么是“恩典”,也不明白什么是“责任”,到最后我们会认为我们的能力是最大的,我可以透过我的“不信”拒绝上帝,我可以透过我的“行”支取上帝的祝福,我可以透过我的“行动”影响上帝的计划,因此我们总会认为我的自由大过上帝的主权,如果我们好好思想“律法”这位老师带来的教导,我们就明白,在万事万物上,神都有绝对至高无上的主权。
如果我们真的明白了外添的律法这位老师教导我们的“应许”、“恩典”、“责任”、“主权”这四册课本,我们就能深深地明白,保罗在21节里面所说的:罪作王叫人死;照样,恩典也藉着义作王,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。